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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是締結(jié)誠信關系的一種有效方式,是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受傷害。因此,簽合同不管在任何時候都不會過時。怎么樣寫一份合同,合同的規(guī)范問題,周全問題,自己的利益會不會受到損害都是公司要考慮的。寫好合同事關重大,不能出任何差錯。想要了解合同的規(guī)范問題等請上出國留學網(wǎng)(www.ycybzk.com/hetongfanben/)。
當事人:
上訴人(原審被告):福建省建筑材料工業(yè)供銷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楊橋東路5號。 法定代表人:黃依興,該公司總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林更生,該公司職員。 委托代理人:陳偉,福建省建材工業(yè)總公司職員。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中國建設銀行福州市鼓樓支行。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38號。 負責人:劉志杰,該行行長。 委托代理人:張緒光,中國建設銀行福建省分行職員。 委托代理人:習曉蘭,中國建設銀行職員。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福建省農(nóng)房公司。住所地:福 建省福州市三角井橋亭4號。 法定代表人:戴啟武,該公司總經(jīng)理。
? 合同的內(nèi)容由當事人約定,依合同的具體含義不同而有所不同。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關系來說,合同的內(nèi)容是指當事人享有的債權和承擔的債務;合同作為一種法律文書來說,合同的內(nèi)容是指據(jù)以確定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和責任的合同條款。下面是小編跟大家分享的有關合同的信息,僅供參考。更多相關合同合同簽訂的信息請關注www.ycybzk.com合同網(wǎng)
(2003)江中法經(jīng)初字第6號
原告中國銀行江門分行。住所地:江門市港口路22號。
負責人劉勁,行長。
訴訟代理人李伯豪、阮明輝,均是中國銀行江門分行職員。
被告江門市海棉制品廠。住所地:江門市外海鎮(zhèn)石咀碼頭。
法定代表人陳永亮,廠長。
訴訟代理人方先波,廣東東方大衛(wèi)律師事務所律師。
? 不同種類的合同法的作用不一樣,用人單位是通過勞動合同與工作人員確定關系,合同一旦生效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這樣才能使雙方的利益都有保障。所以一些重要的合同信息千萬不要錯過了。下面是小編跟大家分享的有關合同的信息,僅供參考。歡迎關注留學網(wǎng)更多相關信息。www.ycybzk.com/hetongfanben/
案情簡介:申請人李某,1996年5月到被申請人南京某證券公司從事駕駛工作,月薪2400元,雙方簽訂了臨時聘用協(xié)議,雙方最后一期臨時聘用協(xié)議期限自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31日止。2008年5月31日,雙方合同期滿后,公司要求李某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采用勞務派遣方式使用李某,李某不同意,于2008年6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要求裁決與被申請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支付2008年6月起至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止的雙倍工資。
仲裁委員會認為申請人已在被申請人處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以上,申請人提出與被申請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求,被申請人應當與申請人簽訂無固定期的勞動合同,被申請人在合同期滿后一個月內(nèi)應與申請人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應自第二個月起支付申請人雙倍工資。仲裁委員會于2008年8月作出裁決,裁決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08年7月起的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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