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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試案例分析:如何理解容留他人吸毒罪中的“容留”
裁判要旨
行為人未經他人允許,讓吸食毒品人員在合居套間中歸他人單獨使用的臥室內吸食毒品,屬于容留他人吸毒罪中的“容留”。
案情
2014年3月28日,房屋所有權人參木某將西藏自治區(qū)拉薩市城關花園C區(qū)某房屋出租給劉某某,房屋結構為三室一廳。后劉某某將該房屋交由其公司員工居住,其中被告人胡凱與其女友李某住一間,馮某某、劉某各住一間,客廳由三人共同使用。馮某某、劉某未常住,且未對各自所使用的臥室鎖門封閉。2015年12月24日,胡凱、馮某某、劉某外出期間,胡凱女友李某與朋友羅某在所居住的臥室內聊天。期間,與胡凱、馮某某、劉某三人均相識的季某、羅某男友黃某及湯某某先后來到該房屋并在馮某某使用的臥室內閑談。當日20時許,胡凱回到該房屋后,在馮某某所使用的臥室內拿出季某先前讓胡凱存放于該房屋的毒品,與季某、黃某、湯某某三人一起吸食。隨后,前來抓捕運輸毒品嫌疑人季某的偵查人員當場抓獲上述四人。經檢驗,胡凱、季某、黃某及湯某某四人的尿檢中均檢出甲基安非他明成分。
裁判
2016年6月2日,拉薩市城關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胡凱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向城關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11月18日,城關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胡凱未經馮某某的允許可否隨意進入馮某某的房間及胡凱對馮某某的臥室是否有排他性的控制力,本案現有證據無法證實,故宣告被告人胡凱無罪。宣判后,城關區(qū)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2017年3月28日,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為胡凱的行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予以懲處。故改判胡凱有期徒刑七個月零四天,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在案扣押的吸毒工具予以沒收?,F判決已生效。
評析
本案焦點問題是:行為人未經他人允許,讓吸食毒品人員在合居套間中歸他人單獨使用的臥室內吸食毒品,是否屬于容留他人吸毒罪中的“容留”?
1.從立法原意看“容留”的含義
何謂刑法中的“容留”,目前立法、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性文件均未作出界定。從字面含義看,《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容留是指容納、收留。具體到現行刑法中,容留是指提供場所。但是,司法實踐中對“提供場所”存在不同理解。探尋立法原意,無疑是嚴格司法和準確界定特定概念的首要解釋方法。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場所便利,既促成了吸毒人員吸毒,又幫助他們逃避打擊,更為嚴重的是它是導致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等上游毒品犯罪發(fā)生的重要因素。正如在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中,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在毒品犯罪中,沒有吸毒,就沒有販賣毒品等上游毒品犯罪,而沒有容留吸毒,就難有吸毒。所以,加大源頭上治理毒品犯罪的力度,將源頭上的誘因行為犯罪化,無疑是治理毒品犯罪的必然抉擇。從立法文件看,立法機關正是基于上述考慮而在1997年刑法中新設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谶@一立法原意,司法實踐中對容留他人吸毒罪中的“容留”的含義,理應作擴大解釋。
2.從懲治毒品犯罪的實踐需要看“容留”的含義
近年來,我國毒品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從2012年7.73%增至2016年的...
2017年司法考試已經結束,出國留學網為考生們整理了備考2018年司法考試案例《以案釋法》,希望能幫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資訊,請關注我們,小編會及時更新哦。
司法案例《以案釋法》:請求吸毒者容留他人吸毒屬于教唆犯
【案情】
2016年某日,錢某與女朋友蒲某在電話中聊到吸毒的話題,為了達成女朋友想要吸食冰毒的心愿,遂電話聯系朋友吉某和繆某,當得知兩人正在宿舍內吸毒,就請求他們接納蒲某一起吸毒。繆某和吉某考慮到與錢某多年的友誼,同意由錢某打車送蒲某到他們的宿舍內吸毒。其間,錢某一直在房間內等候,直至蒲某吸毒完畢后帶其離開。
分歧意見:對錢某、吉某和繆某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共犯無異議,但對錢某構成何種共犯,存在三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錢某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實行犯。理由是,錢某雖然是借用吉某和繆某的房間,但對該房間仍有支配控制權,其為蒲某提供吸毒場所屬于實行行為。
第二種意見認為,錢某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幫助犯。錢某對容留吸毒的房間沒有支配控制權,但他為吉某和繆某提供了可供容留吸毒的對象蒲某,屬于幫助行為。
第三種意見認為,錢某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教唆犯。理由是,錢某的行為激起吉某和繆某容留他人吸毒的犯意,屬于教唆犯。
【評析】
筆者贊同第三種意見。理由如下:
根據刑法規(guī)定,共同犯罪是指兩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從行為方式來講,可以分為實行、幫助、組織和教唆四種行為。對錢某的行為具體分析如下:
容留他人吸毒的實行行為必須是提供吸毒場所。容留他人吸毒罪中的“容留”,是指為他人實施吸毒活動提供場所的行為,其本質是為他人吸毒提供活動空間上的幫助,即在不放棄支配、控制力的條件下,與他人共享其具有支配、控制力之地。該罪的實行行為是“提供場所”。所以,在共同犯罪中,兩個以上的場所共同控制人共同為他人提供場所吸毒,即構成共同實行犯。場所控制權的表現形式可以是所有、支配、使用或者管理等,但需有一定的排他性。就本案而言,吉某和繆某對房間具有控制權是沒有疑義的,問題是錢某是否對該房間擁有控制權?筆者認為答案是否定的。因為該房間系吉某和繆某的宿舍,而錢某使用該房間的前提是必須得到吉某和繆某的同意,而是否得到他們的同意也具有不確定性。雖然錢某事實上得到了他們的同意,但如果吉某和繆某臨時反悔,阻止錢某帶蒲某進入房間,或者在蒲某進入房間后尚未開始吸毒前即將其驅離,錢某也是無能為力的,即錢某對該房間的控制(排他性)尚未達到構罪程度。所以,錢某無法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犯罪的實行犯。
容留他人吸毒的幫助犯僅限于對“占有、提供場所”的幫助。容留他人吸毒罪中,提供吸毒場所是實行行為,因此,只有與“占有、提供場所”相結合的“提供便利”行為,才能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幫助犯。換言之,幫助行為必須從屬于占有、提供場所的行為,如代為登記開房、共同出資開房、共同借用房間等幫助獲取場所控制、支配權的行為。而且該罪的幫助犯,其“幫助”的對象是容留他人吸毒的人,而非被容留的吸毒人員,因此,幫助被容留人員到達吸毒場所的行為,并不屬于該罪幫助犯的范疇。所以說,單純地提供容留對象、提供毒品等行為,雖然對吸毒者有幫助,但由于不屬于與“占有、提供場所”相結合的“便利條件”,故不構成對容留他人吸毒的幫助行為。所以,錢某不是容留他人吸毒...
出國留學網[liuxue86.com]為即將留學的中國學生提供留學新聞:《菲律賓首例虐待動物入罪:名校大學生殺貓被定罪》05月16日liuxue86.com報道。
中新社馬尼拉5月13日電 (出國留學網 liuxue86.com) 菲律賓著名高校菲律賓大學(出國留學網 liuxue86.com)的一名大學生因在校園內虐殺小貓被法院判定犯有“虐待動物”罪,這也是菲律賓首次有人因虐待動物而被判有罪。
被判有罪的約瑟夫·坎戴爾是菲律賓大學國家物理研究所的二年級學生。2009年4月13日,他在校園內殘忍地踩死了一只名叫“Teteng”的小貓,其后又在其名為“我的完美對稱”的博客中寫下虐殺小貓的過程及感受??泊鳡栐谖恼轮姓f,當時他跳起來重重地踩在小貓身上,他同學向法庭作證時稱“這只小貓被踩后吐血身亡”。
坎戴爾在博客中自稱,這并非他殺死的第一支貓,但這次很不同,因為貓身上系有皮帶,顯然有主人。他還調侃,“我殺了薛定諤的貓”。(出國留學網 liuxue86.com)
坎戴爾的博客文章引起菲律賓小動物愛好者的譴責聲浪,一些人還建立“為TETENG尋求正義”的網站,張貼海報追查坎戴爾。
迫于壓力,坎戴爾隨后刪除了博客文章,但這些文章仍可見于搜索引擎谷歌的網頁快照中。
當坎戴爾在法庭受審時,一些目擊者也挺身向法庭作證。雖然坎戴爾在法庭上一直辯稱自己無罪,但大馬尼拉地區(qū)奎松市的一位法官12日還是根據他自己的博客文章判定其有罪,要繳納2000比索罰金,并到菲律賓動物福利協(xié)會從事志愿服務兩個月。
坎戴爾因此成為菲律賓全國首個因違反動物福利法案而被定罪的人。菲律賓動物福利協(xié)會發(fā)言人卡亞班表示,坎戴爾的案件應該成為一個教訓,嚇阻再有菲律賓人虐待動物。
坎戴爾的父親則請求媒體放過自己的兒子,他說,全家都為此案感到沮喪,坎戴爾已經因此事接到一些威脅,而且好幾門考試掛科。
...05-11
本文“司法案例:已婚和他人同居是否構成重婚罪”,跟著出國留學網司法考試頻道來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幫到您!
【案情】
趙某(男)與李某從小青梅竹馬,各自讀大學時也曾信誓旦旦,非此不娶,非彼不嫁。可惜偏偏陰差陽錯,李某最終另嫁了他人。趙某一氣之下,也于2003年1月與宋萍登記結婚。2005年6月,趙某出差鄰縣,恰遇李某,而此時李某丈夫己因車禍去世,兩人很快舊情復發(fā),如膠似漆。趙某遂即出面租了一套房子、購買一些家俱,李某也挑了一些原有的東西搬入居住。此后,趙某常借口出差、開會,或利用節(jié)假日、周末,常前去與李某同居一日或數日。兩人雖深居簡出,但有時一同外出吃飯或買菜,一同訪親探友。由于在外表現關系甚為親密,盡管兩人從未對外公開以夫妻名義相稱,但除同學、密友外,周圍的其他人都認為兩人是夫妻,只是以為趙某“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兩人還共同購買家用電器及日常用品,趙某的部分、李某的全部工資共用。期間,趙某與妻子宋萍的關系持續(xù)惡化,但宋萍不明真相。直至2008年1月2日,宋萍從好友處得知后,前往捉奸,始東窗事發(fā),兩人亦供認不諱。宋萍遂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趙某與李某的重婚罪。
【分歧】
審理中,就趙某、李某是否構成重婚罪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之規(guī)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后發(fā)生的以夫妻名義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中規(guī)定:“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1月12日國務院批準,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fā)布)發(fā)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庇墒怯^之,只有兩種情形構成重婚:一是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二是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而本案中,趙某與李某既未結婚,對外也從沒有以夫妻相稱或以夫妻名義參加社會活動,故趙某、李某不構成重婚罪。
第二種意見則認為,趙某、李某均己構成重婚罪
【管析】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是:
1、趙某與李某均有重婚直接故意。即趙某是有配偶者,李某明知趙某有配偶,彼此卻仍然建立了長期、持續(xù)、穩(wěn)定的婚外兩性關系,違反了婚姻法規(guī)定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破壞正常的婚姻家庭關系?!耙苑蚱廾x同居生活”應包抬兩種情形:一是同居雙方,彼此內、外以夫妻相稱;二是不明真相的群眾公認他和她是生活在一起的夫妻。本案中,趙某與李某雖沒有以夫妻名義相稱,雖只有少數同學、密友知道他們不是夫妻,而由于他們對外表現出來的親密關系,已使周圍的群眾公眾認為兩人是夫妻,明顯當屬其列,即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后發(fā)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處罰的批復》“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精神。
2、趙某與李某不屬于姘居或非法同居?!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如何認定重婚行為的批復》規(guī)定:“如兩人雖然同居,但明明只是臨時姘居關系,彼此以”姘頭“相對待,隨時可以自由拆散,或者在約定時期屆滿后即結束姘居關系的,則只能認為是單純非法同居,不能認為是重婚。例如有配偶的男方到外地處理事務,與原來相識的女方相遇,在逗留該地的短期內,以通奸關系同居,離開該地后,就彼此不相問聞,在同居期間亦彼此了解只是臨時姘居,這種同居就只能認為是臨時非法同居,不能認為是重婚?!北景钢校阂环?..
06-07
? 這種考場外公權力的舞弊,比考場上的技術舞弊對人身的傷害和公平的戕損更惡劣、更直接、更令人無法原諒,也更應該受到最嚴厲的刑事制裁
記者6月5日從吉林省委政法委員會獲悉,吉林省首次針對國家考試制定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適用法規(guī)。今年起,高考舞弊將依照相應法律、按違法犯罪處罰(6月6日《北京晨報》)。
相比“拼爹”、“拼關系”的就業(yè)現狀,高考仍舊是可被視為最公平的人才選拔通道。在分數面前,人們可以不論出身貧賤高低,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考大學實現人生價值,這對于大多數寒門子弟而言,是人生最關鍵的一次博弈機會。在這個語境下談治理高考舞弊,無論多嚴都不算過分。在高考反舞弊和舞弊淪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游戲的現實下,“舞弊入罪”首開先河可以說是應需而生。
吉林省的規(guī)定,從非法生產、銷售考試作弊器材違法犯罪行為和涉嫌非法獲取國家教育考試試題、考試答案違法犯罪行為兩個角度加以規(guī)定,并在刑法等法律法規(guī)中找到了適用律條。高考舞弊,被視為“竊取他人的人生”,“舞弊入罪”提高了作弊成本,顯然會對為利所謀者起到震懾作用。但是,高考招生錄取過程中,“竊取他人人生”的方式,并不只考試作弊這一種,還有近年頻被曝出的“冒名上學”之惡,也應該含括在“舞弊入罪”之內。
還記得羅彩霞嗎?這個湖南妹子,因被人冒名頂替上大學,及身份證被盜用造成2009年本該畢業(yè)的她無法畢業(yè),最后成為新聞熱議的“羅彩霞事件”——2004年高考后,她沒有被任何高校錄取,而冒名頂替她的同學王佳俊卻被貴州師范大學思想政治教育專業(yè)錄取。命運由此發(fā)生轉折,羅彩霞被迫復讀一年后考取天津師范大學,2008年王佳俊順利畢業(yè)并就業(yè),2009年畢業(yè)的羅彩霞卻因身份證被盜用而被取消教師資格證書。事件的結局,只有王佳俊的父親王崢嶸因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其他涉事助紂為虐的有關人員僅僅受到黨紀和行政處分,當事人王佳俊也僅僅是被剝奪了黨籍、學歷和工作而已。
羅彩霞曾在漫長的民事訴訟路上艱難徘徊、痛苦掙扎,而接二連三曝光的類似事件卻讓我們意識到,羅彩霞案并非孤例——被“偷”了身份的“羅彩霞”們可列出一份長長的名單:北京的鄒志靜發(fā)現自己的身份證被盜用10年,中學班主任的表妹冒用其名上了中專;湖北王俊亮的錄取通知書被高二學生鄭某獲得,鄭某在未經高考的情況下進入長江大學就讀;河北王宵的身份信息遭他人盜用,“假王宵”畢業(yè)于安陽工學院……在一系列冒名頂替案中,多數涉案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所受的行政或黨紀處分僅限于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等,再無涉案人員被處刑事處罰。
人生遭竊,都是在偶然中發(fā)現的,未被發(fā)現的究竟有多少,我們不得而知,但是這種考場外公權力的舞弊,比考場上的技術舞弊對人身的傷害和公平的戕損更惡劣、更直接、更令人無法原諒,也更應該受到最嚴厲的刑事制裁。在吉林的“舞弊入罪”規(guī)定中,非法生產銷售考試作弊器材、非法獲取考試試題或答案以及非法提供考試試題或答案的人一概被追究刑事責任,而在“羅彩霞們”的遭遇中,提供權力便利和獲益權力便利的人,也不該有所漏網。只有加大違規(guī)、違法成本,才能令心有茍且者畏懼竊行,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高考的公平和正義。
...02-10
成語名稱:論心定罪 lùn xīn dìng zu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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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解釋]??根據犯罪人的動機和情節(jié)來判定其罪行。
百科解釋如下:
【名稱】論心定罪【拼音】lùn xīn dìng zuì
【解釋】根據犯罪人的動機和情節(jié)來判定其罪行。
【出處】《鹽鐵論·刑德》:“故《春秋》之治獄,論心定罪?!?
百度百科地址:baike.baidu.com/view/372194.htm
SOSO百科地址:
百度搜索:《點擊此處》
01-12
[小編按]
2013投資移民趨勢預測
2013年,雖然加拿大、美國的主流地位雖然不會改變,但是歐洲等國也將慢慢搶占一部分市場份額,移民申請人的選擇將更多多元化。歐洲國家的高調介入,將進一步改變投資移民市場的格局。雖然歐洲國家給申請人的移民簽證大多都有一定條件限制,但是歐盟共同體的優(yōu)勢使得申請人只需拿到一個歐盟申根國的綠卡,即可自由通行所有歐盟國家,其綠卡附加值將吸引很多人的眼球。
法國取消了對救濟無證者定罪的條款
據歐洲時報網消息,《憲報》周二(1月1日)公布了允許治安單位對無證者留置16小時以取代拘留并廢除對救濟無證者定罪的新法律。新法律也規(guī)定:無證者被留置期間有權獲得律師的協(xié)助。法律也廢除了在法國非法居留的輕罪,只保留非法入境的輕罪。
據法新社報道,最高法院去年7月做出禁止“僅以非法居留的理由拘留無證者”的裁決之后,治安單位為核實無證者的身份,最多只能扣留當事人4個小時,否則就成為非法行為。內政部長瓦爾斯于是制定了一套新的法律框架,有關的新法案在去年12月20日獲國會兩院最終通過。
法律規(guī)定:治安單位扣留不能出示證明個人身份文件的外國人時,“不能超過16小時”。而且只有在“認為當事人危險或可能逃脫的情況下,才可給當事人戴上手銬或其他束縛工具。非歐洲聯盟國家的國民非法進入法國時可能被判最重一年監(jiān)禁和3750歐元罰金。
另外,法院還可在不能超過3年的法定期限內,禁止被判刑的外國人進入法國或在法國居留,并可在服刑期滿后決定將當事人驅逐出境。
新法律也取消了對救濟無證者定罪的條款。這個條款曾導致一些向無證者提供幫助的人被判刑。新法律仍維持“協(xié)助外國人在法國非法居留”的輕罪,但“人道和非謀利”的行為除外。
黃賭毒這三種都不要去碰,尤其是毒品。出國留學網小編為大家?guī)砹宋净谶^書,僅供參考,謝謝查看。
毒品,我指的當然是傳統(tǒng)毒品海洛因!至于其它的新型毒品除k份,冰毒,搖頭丸,像可卡因,神仙水等,我還未曾嘗試過;但通過自己對毒品的了解,知道它們屬于化學興奮試劑,在嘗試者嘗試短短的幾年后,就能迅速使大腦逐步萎縮,導致神經失常等嚴重后果!這些新型毒品與傳統(tǒng)毒品一樣,都能徹底毀掉吸食者自己與他們的家庭,以及給社會帶來種種危害!我學不了我朋友盧步輝先生那樣,把他的故事寫成書讓更多的人知道毒品的危害,但此刻我卻要寫下我因吸毒,給我女兒造成的傷害,與對她犯下的不可彌補的錯,希望可以以此來督促自己好好的戒毒,好好悔過!
我吸毒的經歷,可能對其他吸毒者來講,幾乎都有太多,太多的一樣,但唯有此事,每當我一想起都會令我心痛萬分!此事發(fā)生在我女兒一歲半左右。 那是一個天下著毛毛細雨的天,由于毒癮發(fā)作,為了急于尋找毒資,心狠的我,竟然沒有給懷中的小草兒撐起一把傘!
當時,我一邊痛心的看著小草兒被細雨淋濕的小臉,一邊卻搜尋可以讓我有機可乘的車輛!也許是老天爺可憐我的小草兒被雨淋濕的樣子,機會突然來了。一個騎著摩托車,卻不知是什么原因轉頭向后面望了一下,我便立即把頭往反方向看故意與他撞上去,造成雙方都不小心形成的交通事故,結果當然是我預想的一樣,人車兩地!
雖然我是有準備的假摔,雖然草兒沒有受傷,可小草兒被這一突如其來的車禍卻嚇得哭聲連連!草兒讓人心痛的哭聲,引來了好多不知情的路人都在指責那個可憐的摩托車司機,而幾個知道我是吸毒的卻發(fā)出了一聲嘆息!但他們卻看著小草兒的可憐,只好隨我其之而不語!
兩分鐘后,我如愿以償的拿到了司機賠償給我的醫(yī)藥費,抱著可憐的小草兒買了毒品回到家中!止住毒癮后,我自責的在手上劃了一刀片!看著血往下流,我卻不想急于止血,因為此刻的我知道我不能再繼續(xù)與毒魔擁抱了,我面對流下的血發(fā)誓,我要為女兒戒毒了!終于在一個月后,我進了強制隔離戒毒所!
對于以前可恥,可憐,可惡,可恨都已過去,如果我繼續(xù)再沉淪,那我將永遠對小草兒虧欠。所以我必須改過,只有自己陽光了,小草兒才會幸福。
親愛的乖女,你放心,媽媽我一定在這里好好思過真心悔改,你等著媽媽重新給你最好的母愛,等我!
一個悔過的母親!
20XX年,X月XX日
我叫高××,來自四個火城之一、重慶,出生在一個工人家庭,家有兄妹。一個哥哥在家里一家平常工廠上班,姐姐停薪留職在家。在我兩歲多的時候就失去了父親,家里很窮,就只有母親一個人含辛茹苦的把我們三兄妹撫養(yǎng)成人,雖然家里很窮,從我記事的時候就有一個溫暖的家,哥哥、姐姐、媽媽都很疼愛我。
我十八歲參加工作,在廠里,工作期間曾經是一位工作先進者,成家后夫妻感情一般,不久就添了一個天真、活潑可愛的女兒,雖然家庭不怎么富裕,但也還是幸福和溫暖的。幾年后,看見我們城市里那些女孩穿金戴銀、穿時裝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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